根据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为加强教学监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学校将继续使用教学评价系统平台开展相关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学检查内容安排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期初评价
1.发起人:二级学院管理员
2.评价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
3.评价时间:学生开课第1周
4.评价次数:每人至少5次
(二)同行评价
1.发起人:二级学院管理员
2.评价人:专任教师
3.评价时间:第1周-第18周
4.评价次数:教师互评3次(至少有1次评价为本学院本科生授课的其他学院教师)
(三)随堂评价
1.发起人:授课教师
2.评价人:参与该门课程学习的学生
3.评价时间:第1周-第18周
4.评价次数:每学期每门课程至少3次。
(四)期末评价
1.发起人:校级管理员
2.评价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学生
3.评价时间:第17周-第18周
4.评价次数:教学督导至少3次、学生1次
二、其他说明
1.教学常态检查是完善二级学院质保体系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建立二级学院教学常态检查制度,充分利用教学评价平台完成不同模块教学检查工作。
2.教学检查问卷可在统一问卷模板的基础上,结合学院教学特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课程思政的评价。
3.二级学院教学检查完成度将与二级学院办学绩效挂钩。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评优、晋级以及课程申报、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平台使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4.平台使用中出现技术问题可咨询教务处陆丹老师。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