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一、审阅全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拟定教学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落实、督促和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编制每学期的教学院历、开课计划和课程表,统一安排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
三、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和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以及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和申报工作。
四、搞好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管理评定工作,组织教学成果交流与打算,审议院级教学成果奖。
五、督促检查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工作。
六、负责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对教学团队建设的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专业建设与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的困难,不断提高水平,努力办出特色。
七、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与社会需求,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做好各专业计划内、外的招生工作。
八、制订全院教材工作发展规划,及时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或专著,组织院内自编教材的编写、审定、印刷和评优等工作。
九、协同后勤处(教学训练保障中心)合理调配教室场地,检查各种教学设施,及时维修、购置或更新器材与设备,制订和落实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日常管理。
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师的定编、考核、聘任、培养进修、职称晋升和奖惩等工作。配合外事部门接待国外或港澳各地区专家、团组来院讲学、训练、比赛、参观以及安排外国留学生学习。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职责
一、弘扬教学文化
① 根据学院本科教学发展规划明确教学任务;
② 开设讲座、沙龙、讲坛等教学、教研品牌活动:
③ 帮助设计教学激励政策与制度,提高教学类成绩在聘任、晋升和日常考核中的地位。
二、服务教学发展
① 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
② 支持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新入职教师、中青年教师等分类培训;
③ 推广并提供教学资源、技术支持。
三、完善教学测评与咨询
① 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咨询等为教师、学生的教与学提供咨询服务;
② 完善教学效果测评指标体系,开展教学测评,形成教学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