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第一阶段)核查工作的通知》(质评办〔2024年〕4号)文件要求,
根据《关于明确学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要求的通知》(教务处〔2024〕22号)要求,根据学校第一阶段教学档案部分核查工作结果,现就课程考核归档材料的部分要求做出补充说明,重新更新了2024年春评估整理两学年课程考核归档清单(),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一、删除预科课程信息
二、针对面向23的课程做出版本的详细标注,任课教师根据清单可以明确该课程教学班的大纲和达成度报告的版本。同时在附件3中提供不同版本大纲和达成度报告的相应模版。
三、在每个版本的归档清单后标注该项目的注意事项和检查重点,用于老师自查与修改、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
四、归档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已经完成的归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时把关,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按时完成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
附件0 (教务处〔2024〕22号) 关于明确学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要求的通知
附件1 2024年春评估整理两学年课程考核归档清单 20240419 升级版
附件2 22-23课程归档清单模板 0419更新
附件3 23-24 23级课程归档清单模板 0419更新
附件4 23-24 非23级课程归档清单模板 0419更新
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教务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