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56号
各单位: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上体院院字〔2019〕167号)的要求,经学校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按照各相关学院制订的具体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分数排名,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顾茜 企业微信)。
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