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130号
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学生通识选修课的选课需求,现将通识选修课开设要求通知如下:
1.开课课程为本年度教学科审核通过的通识课程。
2.所有课程至少每学年开课1门次。
3.依据培养计划要求,课程的开设应遵循:
(1)每个板块均有开课;
(2)必选版块的课程容量为60,其他非必选版块的课程容量为40。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可适度调整。
(3)由于教室资源有限,通识选修课基本排课计划为:
周三晚开设:32学时课程,16周;
周四晚开设:16学时课程,平均分布1-8周或9-16周,避免集中开设。
请于12月13日16:00前将开课计划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顾茜。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课程开课计划报送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