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思政教研部: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体现“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贯彻落实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营造教师潜心教学、追求卓越的大学文化,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开展每年一届的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在教学一线从事本科教学的在职教师。
二、参赛条件
1.遵守教学规范,师德师风优良,关爱学生,严谨笃学,积极参与教改活动,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科学性,教学业务能力较强,学生评价良好;
2.在上海体育学院任教达两年;
3.近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三、组织领导
教学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丽娟
成员:唐炎、游林生、郭玉成、沈佳。
教学竞赛的组织和评选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质评办)具体负责。质评办下设评审工作组,竞赛评审专家名单由评审工作组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四、阶段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第7—9教学周):二级学院推选参赛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第三阶段(第10—12教学周):学校组织课堂教学竞赛,竞赛项目与评价方法见附件2,各项目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暂定)见附件3-6。
五、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选
1.每个教学团队推选参赛教师1名。
2.二级学院自行组建评审组对所属教学团队推选的参赛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
3.各二级学院于2015年11月11日(周三)16:00前按限额将评选推荐表(见附件7)送至质评办(绿瓦大楼115室),并把电子版发至jxk@sus.edu.cn。
(二)学校评选
1.质评办组织专家评审。
2.第12教学周质评办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名单,领导小组审核。
六、表彰办法
上海体育学院本科课堂教学竞赛术科、学科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在职务晋升、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学竞赛参赛教师名额分配
2.教学竞赛项目与评价方法
3.课堂教案评价表
4.课堂教学评价表(术科)
5.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科)
6.课程教学效果学生评价问卷
7.参赛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