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院队:
为加强运动队的管理,更好地完成训练比赛任务,请各院队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本学期的阶段训练计划,并于3月13日前交教务处竞训科。
计划内容包括队伍状况、训练时间、训练场地、训练目标(包括阶段目标、参赛目标)、队伍管理及训练手段方法。
要求:1.训练安排不得与其他课程冲突
2.训练时间与场地不得随意变更
3.训练时数每周15学时
教务处竞训科
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