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海体育学院干部听(看)课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第一线存在的问题,现将干部听(看)课组织执行细则通知如下:
1. 听(看)课专家按照要求听课,填写《听(看)课记录单》(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中下载,或在新教学楼一楼办公室领取)
2. 听(看)课结束后应将意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并将《听(看)课记录单》交至新教学楼一楼办公室指定处。
3. 督导组和质评办每两周对干部和督导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报分管院领导审阅,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二级学院和授课教师。
4. 听(看)课人员次数要求
听 课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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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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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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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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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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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正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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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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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学、术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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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正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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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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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学、术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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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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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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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学、术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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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正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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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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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听看“两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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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正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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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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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学、术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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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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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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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听(看)本学院教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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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部)正副处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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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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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听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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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教学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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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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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听本系、团队教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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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务、训练竞赛科
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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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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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学、术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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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听看课记录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