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体育学院校庆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二、协办单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三、承办单位
田径教研室
四、大会宗旨
检验教学训练工作,展示我院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和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成果,构建和谐校区,提升校园文化氛围。
五、主题口号
全院动员、人人参与、健康快乐
六、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7日
地点:上海体院田径场
七、参加单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武术学院、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运动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乙组(7项)
100米、4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二)女子甲、乙组(7项)
100米、4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三)男子丙、丁组(6项)
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四)女子丙、丁组(6项)
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1、甲组: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运训专业田径专项学生(以年级为单位,共3个队),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田径专项学生(1个队)
2、乙组: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田径专项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共6个队)
3、丙组: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非田径专项学生(以年级为单位,体教、运训各3个队);武术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各1个队,共4个队);附属竞技体育学校(1个队)。
4、丁组: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运动科学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各1个队,共3个队)
(二)报名规定
1、甲、乙、丙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限报1支队伍),每项限报3人;丁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单位可报2支队伍),每项限报8人。
2、各队报领队1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练员2人。
(三)100米分预赛和决赛,其他径赛项目直接进行决赛,以决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包括补充规则)。
(五)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
(一)个人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以7、5、4、3、2、1计分,接力双倍计分。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6人时,名次减1录取(以实际参赛人数为准)。
(二)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录取:甲组前2名、乙组前3名、丙组前6名、丁组前2名。
团体名次以总分数排列,如总分数相等时,看金银铜牌数,以此类推。
十一、奖励
(一)获得各组别团体名次的队均颁发团体奖杯,并给予现金奖励。
(二)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三)凡达到二级、三级田径运动员等级标准者,经过现场身份(学生证)确认者均可申报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并授予等级证书。
十二、报名日期、办法
1.2012年10月15日开始报名。10月2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
2.报名办法:
竞赛规程和报名表在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首页或竞赛训练页面的竞赛信息中下载。报名表须经本单位党政领导签名确认后,送交体育教育训练学院系办公室,并以电子稿形式发至田径教研室(txtj@sus.edu.cn)。联系人:李玉章,电话:15821910692。
3.报名表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以弃权论处。
十三、各单位各组别接力项目必须参加(否则不计团体总分)
十四、本解释权归院教务处训竞科。
附件:田径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