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学生缓考若干规定

作者:时间:2016-06-27点击数:

依据《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本科学生缓考的有关事宜做以下规定:

一、缓考课程

必修课程、限制选修课程可设缓考。任意选修课程不设缓考。补考课程、重新学习课程不设缓考。

二、缓考资格及成绩上报

学生因考试时间冲突或因病、因事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应事先办理缓考申请手续(急诊病患或遇突发事件等正当事由除外),经学生所在院(系)院长(系主任)批准后,允许缓考,缓考成绩按实记载。

三、缓考组织安排

理论部分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必修课程实践部分和限制选修课程的考试由开课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查类课程的缓考由开课二级学院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四、缓考时间

与补考合并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当学期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 © 2019bat365在线平台官网 - bat365在线唯一官网登录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      邮编:200438